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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放乐园篇第六章伺机而动1

火鸟——似乎也能称作凤凰。

传说中的百鸟之王,中华文化中与龙齐名,并称两大「传说」,因为终年燃烧着火焰,暗示着生生不息的意境,其英文「chesephoenix」也有着不死之鸟的意思。

相传只要有机会目睹其英姿,就能得到幸福。

而现在——他们竟然有幸拜见。

错不了,他们刚刚见到的火鸟,就是凤凰了。

活生生的凤凰。

不是文学作品或神话记载,就是活生生的凤凰。

但是,现在那傢伙——却疑似是纵火的嫌犯。

像那样的神话傢伙怎么会在现实出现呢——追击的雾刃他们,不会这么想了。

想想神话也是根据某种事实记录下来的东西,再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,加以粉饰,他们后人最多只能看到加工后的成品,当然连一些本来就该存在的东西,也会因此被抹煞。

证据就是……他们现在看到了真正的凤凰。

他们非得逮到那傢伙不可。

看似没有目标地在街道上乱跑,其实是尾随对方的雾刃,因为双方的距离越拉越开,不甘心地瞪着对方屁股,抱怨两句:

「可恶,快看不到那傢伙的车尾灯了!竟然飞那么快,明明看上去是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进,却意外地快啊!」

雾刃并不了解这些鸟类的飞行速度,最多知道世界上最快的鸟是游准,每小时三三九公里。

如果对方是游准,他们肯定没胜算了。别说徒步,战斗机都未必赢得了。

但是,他们现在的对手是凤凰。

结果……似乎是一样的。

也是,人类跑步速度——男性平均每小时十三公里,怎么可能追得上鸟类的移动速度。不只游准了,猫狗之类的家宠也是望尘莫及。

追不上就是追不上。

雾刃突然憎恨起自己竟然是人类。

谈到动物界,人类在力气与速度,都是不及动物的。称得上突出的,似乎只有智慧。

然而,在这样的状况,他们引以为傲的智慧,派得上用场吗?派不上用场啊。

还不是像这样,漫无目的似的奔走着。

搞不好赔了夫人还会折兵。

他们的体力,很可能在追上对手之前就先白白耗尽。

不想就这么打退堂鼓的雾刃,随即回头找上自己的伙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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